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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延安市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》(延财办绩〔2021〕5号)市级各有关部门(单位),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高新区财税局,新区、南泥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: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,根据《中共延安市委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结合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,我们制定了《延安市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》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延安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(联系人: 绩效管理科李润平 0911-7091028、预算评审评价中心马红红 0911-8210768) (此件主动公开) |